close

綠色貿易壁壘 帶進氣候談判


 


Steelworks in Pudong. Built in the 60s with the supports from friends from former East Germany. Will soon be closed (leave space for the coming Worldexpo 2010). 


文/張楊乾(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數位媒體企劃專員)

 年第一場由聯合國召開的氣候會談(AWG-LCA 5),即將於29日在德國波昂登場。在全球景氣不確定是否已觸底的情況下,可預見各國在這次會議裏的立場,某一部份仍將被經濟衰退的陰影給限制住。

 特別是當各國政府,已相繼提出各自的經濟振興方案後,對於會影響自身就業市場的政策,多半會採取比較防禦的態度。而暖化的責任,此時就很容易被拿來當作第一道防線。

美國業者 要求對中國課碳稅
 美國製造業協會最近就在遊說華府,要求歐巴馬政府若搶在中國之前,訂出了國內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話,美國就應對中國所進口的鋼材額外徵稅(*1)這樣的立場,某一程度也符合美國能源部長朱棣文的想法。他稍早之前就曾表示過,如果美國只對國產商品課徵碳稅,恐將增加未含碳稅的進口商品在售價上的優勢,他認為這對美國是不公平的(*2)

 美 國想對中國課碳稅,但相反地,卻不讓歐盟把飛行碳稅放在他身上。由於歐盟已經決定,在2012年之後不論飛進或飛出歐盟領空的航空公司,都必須要設有減碳 的目標,若達不到就得要去買碳權。但美國的航空業者,則已經警告歐盟,如果歐盟執意如此作的話,雙方就只會在貿易法庭上見,綠色貿易的戰爭也將一觸即發(*3)

中國要求 從商品消費端計碳

 至於溫室氣體排放第一大國中國,最近除了聲明反對經濟保護主義外,他們還提出一個想法:要由消費國來負擔商品生產國的碳排放量。中國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談判處處長李高,十六日在美國華盛頓的智庫演講時,就提到了中國有15-25%碳排放,是用來製造出口的商品,他反覆強調應該是要由消費端來管制碳排量,而不是製造端。(*4)

 李高的說法並非毫無根據,英國的 Tyndall 氣候變遷研究中心在2007年就發表過報告,指在2004年中國所製造的出口商品,就佔了全國23%的排放量。這樣的排放量幾乎和日本一樣多,並且是英國的兩倍(*5)

 中國如果把這樣的立場,帶進了第一場的氣候會談裏,可以想見這將會對整個新氣候協議帶來多大的壓力。特別是當中國的內需市場,現已成為全球經濟反轉向上的希望所寄,如果各國開始以氣候為名,高舉保護主義的大旗,全球經濟恐怕將遭受另一波嚴重的打擊。

綠色貿易壁壘 企業應留意
 台 灣由於未能簽署氣候公約,將來若是受到這類的貿易制裁,廠商恐怕連申冤的管道都沒有。但是相反的,若是台灣企業能跳過國內遲緩的政策步伐,早日跟上國際趨 勢並為這些環境規範作準備,則至少可以降低不確定的因素。否則的話,當各國的綠色貿易壁壘開始築起之時,也將會是台灣更多廠商熄燈之時。

 波昂氣候會談即將開始,同步在倫敦舉行的G20財長會議,也將就經濟復甦與氣候威脅作更多的討論。金融危機仍未解除,氣候威脅則與日俱增,在這關鍵的一年,就看全球的政治人物有無足夠的遠見,共同為下一代留一點可以生存的空間。

【參考資料】
(*1) Reuters 23-Mar-09 “U.S. Big Steel pushes for carbon fees on China” reported by Timothy Gardner.
(*2) Reuters 16-Mar-09 “
China wants importers to cover some emission costs” reported by Richard Cowan.
(*3) Austin American-Statesman 12-Nov-08 “
European tax on U.S. airlines heading for legal challenge” reported by Shelley Emling
(*4) Li Gao 16-Mar-2009 “
China’s mitigation actions and achievements” ppt for the speech in the Pew Center.
(*5) Wang, Tao and Jim Watson 2007 “
Who Owns China’s Carbon Emission” in Tyndall Briefing Note No.23 October.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oberts Luo 123 的頭像
    Roberts Luo 123

    Roberts Luo 123 的部落格

    Roberts Luo 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