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 訂定躉購電價機制

更新日期:2009/06/12 19:05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 展條例」,兌現馬總統在今年四月「全國能源會議」的宣示,其中民間發電業者最關注的提高「收購電價」議題,經濟部能源局表示,收購再生能源電力有了法源, 未來再生能源「躉購電價」的費率,要看技術成本另外再議,經濟部將會邀集專家、團體組成審查委員會,公告計算公式,每年檢討。(戴瑞芬報導)


立法院躺了七年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因為總是喊節能減碳的馬總統,在今年四月「全國能源會議」強力宣示臨門一腳,立法院終於三讀立法完成!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擘畫未來二十年台灣的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將新增650萬千瓦,達到1000萬千瓦。而運用收購機制、獎勵示範、及法令鬆綁等方式,要強化民眾設置使用再生能源。


特別是民間風力發電業者曾跳出來要求提高收購電價,像是德商英華威更揚言不改善就不再投資台灣。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對再生能源設備設置業者將會提供合理利潤的獎勵。


此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要求經營電力網的電業應併聯,躉購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價,而躉購電價的制定還須由經濟部邀集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團體組成的委員會審查,公告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每年都會檢討修正。


另外特別訂出獎勵示範,除運用石油基金提供補助,對於農業生產將提供利用休耕地栽種能源作物產製生質燃料將由農業發展基金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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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再加強,通過碳排稅,地球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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